早前,美国纺织业以某些中国纺织品“可能干扰市场“为理由,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出6项市场保护申诉,获得委员会接纳。委员会已根据规定程序,展开30天的公众谘询期。关于棉质长裤(类别347/348)市场保护申诉的意见,须于2004年12月3日前提交。关于人造纤维长裤(类别647/648)、棉质针织衬衫(类别338/339)、人造纤维衬衫(类别638/639)、非针织棉质及人造纤维衬衫(类别340/640)及人造纤维内衣(类别352/652)申诉的意见,须于同年12月9日前向委员会主席提交。
到目前为止,美国业界提出的9项申诉,有6项获得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接纳。现时,委员会正审议关于棉纱(类别301)、合成连续长纤维织物(类别620)及羊毛长裤(类别447)的申诉。
美国纺织业认为,当纺织品及服装进口配额于2005年1月1日根据世贸《纺织品及服装协议》撤销后,中国将占有美国市场70%至75%份额。他们表示,自2001年1月以来,美国丧失了33.5%(即350,500个)纺织及服装制造业职位。2004年10月,美国尚存695,800个纺织及服装制造业职位。
美国纺织业又指,中国企业故意把棉质及人造纤维长裤错误分类为麻质、丝质或其他植物纤维长裤,藉以向美国非法出口数百万条棉质及人造纤维长裤。
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接纳美国业者的申诉,意味该会认为该等申诉具备足够资料,可供进一步考虑。中国表示,会向世贸投诉该等申诉缺乏合法性,但美国政府官员认为中国的投诉不会获接纳。
不少美国进口商及零售商均反对美国纺织业的申诉。美国服装及鞋履协会认为,美国商务部接受这类申诉,实在欠缺清晰的法律基础。
无论如何,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将继续审议工作。公众谘询期结束后,该会有60天时间决定究竟有关进口产品会否扰乱美国市场。假如该会认为产品会扰乱美国市场,将会要求与中国展开磋商,期望解决问题。新配额将由美国政府要求双边会谈当日起生效。双边会谈须于美国政府提出要求后30天内举行,而在中国政府接获美方要求后90天内,双方须达成彼此满意的协议。假若未能在这90天内达成彼此满意的协议,配额将由要求磋商当日后起维持1年。
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于10月29日公布,对来自中国的棉袜、羊毛袜及人造纤维袜实施为期12个月的新配额。该会原先表示,这些进口产品须备有中国政府发出的出口许可证及电子出口证资料系统通知。不过,现在这项规定未必会付诸实行。该会于2003年12月24日对中国针织布料、睡袍及胸围施加配额,规定这些进口产品须备有中国政府发出的出口许可证及电子出口证资料系统通知,但因中国政府抗议而取消有关规定,改由中国要求合资格企业向中国商务部或省级商贸部门申领登记证,以便向美国出口有关产品。
(香港贸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