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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建设新型产业基地、进一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确定今后将在纺织机械领域扶持建设新型产业重点示范基地。
新型产业基地指在同一行业中由产品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形成的、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和较高成长性,并且在地域上是相对集中的企业群,一般以龙头企业以及依托龙头企业设立的技术研发中心和自律性行业协会为重要支撑。基地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全省行业结构调整方向。基地企业的产品附加值、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达到同行业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龙头企业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并有较大的规模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基地要达到一定的规模,省里扶持的重点示范基地合计销售收入要达到5—10亿元以上。基地要符合产业关联、集群发展以及企业群基本构成要素的要求。
山西省将坚持开放性原则, 对经批准的新型产业基地的企业,进行动态调整,不符合基地标准的,及时调整出来;对结构调整中新涌现的、符合新型产业基地要求的企业群,及时进行追加补充。同时按照不分所有制、不分内外资的无歧视原则,加大对新型产业基地扶持力度。新型产业基地的企业,可以相应享受“1311”规划项目、《山西省行业结构调整实施办法》、《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以及国家已有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受扶持的重点示范基地,不但在煤、电、油、运等方面受到倾斜支持,有关金融机构还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在全省范围内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优先供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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