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轻纺城东升路市场区营业房招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办法》紧紧围绕市场“持续发展”这一中心,依据《办法》,轻纺城东升路市场的招商对象为直接经营者,市场营业房将不得私下转让,租赁和经营将实行实名制,首期承租期限确定为5年。通过《办法》的执行,将促使市场营业房流转更加规范、合理,有效降低经营户的经营成本。
招商对象有两类
招商对象分市场化优先招商对象和社会化优先招商对象两类。市场化优先招商对象为东升路市场改造升级一、二期拆迁工程中涉及的县农村合作银行、市商业银行、西市场实业公司的底层营业房的最后期承租户。
除了市场化优先招商对象之外的,如境外纺织服装面料生产商、经销商;国内大中型纺织、印染骨干企业;获得省市级纺织、印染行业品牌的国内企业;国内其他纺织面料专业市场三年以上经营纳税的经营户;县内纺织印染企业500强;在轻纺城市场连续三年纳税额列前150名或自营出口额列前300名的企业(经营户),他们将是东升路市场区社会化优先招商的对象。
招商程序严密
招商程序非常严密,从申请到签约,必须由承租人本人持身份证办理,严格按照“申请登记—资格确认—择号择房—合作签约”这一程序执行。
符合条件的法人(经营者)可到轻纺城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申请,由轻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资格确认,凡私下转让市场化优先招商资格确认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承租户的招商资格。择号、择房确定的申报人必须与抽签人、最终承租人相一致,承租人必须在择房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注册好公司,然后凭公司营业执照和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租赁实行实名制
营业房租赁期内严禁转让,经营户必须与承租人相一致,发现证照不符,取消下一租期优先租赁权。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必须交履约保证金,对承租人有关规定将写入租赁合同,如有违反合同,则承租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一期租赁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后原合同自动中止,营业房由政府统一回收,从新抽签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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