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纶6、66长丝调查结果公布
8月27日,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4年8月2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未签订合同的棉花进口配额将再行分配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200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要求持有2004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凡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外经贸厅,下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
获得2004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时未申请2004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向所在地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据悉,申请者需在9月1日至15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递交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当符合条件的申请数量总和小于关税配额再分配量时,每个申请者的申请均可获得满足;当符合条件的申请数量总和大于关税配额再分配量时,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先来先领的原则进行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