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部门协同,实现标本兼治。各局要加强质监部门各种监管手段的综合运用,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深层问题共同发力,推动标本兼治。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针对重点产品集聚区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区域联合整治。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参与质量提升工作。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质量信息互通,共享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推动信息公开。
(八)鼓励社会参与,推动多元共治。各局要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把政府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多元共治格局。要充分发挥大学生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等产品质量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在“六一儿童节”“全国质量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真实反映质量监督成效,普及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是全系统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各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协调,稳步实施。各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行动。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强化质量监管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在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凝聚合力上下功夫,做到密切配合,稳步实施。
(三)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各局要立足区域实际,注重工作实效,创造性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建立质量提升信息报送机制,对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便于总局动态掌握全国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总体情况。要加强新闻宣传,积极策划形象传播,努力在舆论上为质量提升营造正能量。
各局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典型引路,推进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于2014年8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总结应突出重点,突出特点,反映质量提升工作的效果。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