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岗位监测人数将达27.7万人
当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已经拟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就业的通知》,从企业按规定比例吸纳当地劳动者、规范企业招人用人制度、做好就业对接服务、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时还印发有关通知,安排部署各地围绕自治区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南疆“短平快”项目、农产品粗加工和当地产业发展,开展用工需求、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对接,推进重点就业群体特别是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经启用了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普查系统,在全区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调查摸底数据采集、录入等工作,为实施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做好准备。同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从区本级失业保险基金中按20%比例提取用于促进就业资金,预计将达3.73亿元,比2013年增加近1亿元;而自治区的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范围,也将在2013年14个地州市全覆盖的基础上,把监测企业数量从465家扩大到512家,增加10%,就业岗位监测人数预计达27.7万人。
3年内驻疆央企将新增少数民族员工3万人
2013年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就把完成就业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督促企业把促进就业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来完成。目前,自治区监管企业新增用工中70%以上都是新疆当地劳动力,从监测数据分析,这一比例增长的趋势十分明显。2014年5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的协调配合下,国务院国资委在疆召开了中央企业吸纳新疆本地劳动力就业座谈会,明确提出,3年之内,驻疆央企吸纳本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比例要达到25%以上。预计3年内,驻疆央企可新增少数民族员工3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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