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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第一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2日
3.2.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32,920,2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5.1027%;反对

  28,932,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9.6391%;弃权11,136,85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471,1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5.258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2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781%;反对28,932,37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8013%;弃权11,452,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36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06%。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未通过。

  3.2.7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32,897,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5.0714%;反对

  28,445,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8.9724%;弃权11,646,41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980,7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5.9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599,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466%;反对28,445,71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318%;弃权11,646,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80,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216%。

  表决结果:未通过。

  3.2.8发行股份的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31,850,6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3.6373%;反对

  28,263,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8.7225%;弃权12,875,51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2,209,8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7.6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553,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067%;反对28,263,31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8809%;弃权12,875,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9,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124%。

  表决结果:未通过。

  3.2.9相关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32,89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5.0700%;反对

  28,668,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9.2779%;弃权11,424,4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758,7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5.6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598,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452%;反对28,668,725股,占出席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4386%;弃权11,4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58,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162%。

  表决结果:未通过。

  3.2.10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2,89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5.0700%;反对

  28,013,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8.3804%;弃权12,079,505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413,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598,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452%;反对28,013,62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5374%;弃权12,079,5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13,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4%。

  表决结果:未通过。

  3.2.11标的资产交割

  表决情况:同意32,937,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5.1262%;反对

  28,567,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9.1386%;弃权11,485,05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819,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5.7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39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016%;反对2856707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988%;弃权11485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19,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996%。

  表决结果:未通过。

  3.2.12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2,937,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5.1262%;反对

  28,553,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9.1201%;弃权11,498,6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819,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5.7538%。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39,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016%;反对28,553,52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801%;弃权11,4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19,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82%。

  表决结果:未通过。

  3.2.13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32,930,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5.1166%;反对

  28,388,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8.8942%;弃权11,670,463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004,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32,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920%;反对28,388,662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533%;弃权11,670,4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4,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547%。

  表决结果:未通过。

  3.2.14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32,937,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5.1262%;反对

  28,280,8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8.7464%;弃权11,771,3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105,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6.1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39,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016%;反对28,280,82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9050%;弃权11,7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5,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934%。

  表决结果:未通过。

  4、《关于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6,007,0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3319%;反对

  26,864,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67%;弃权10,117,39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9,698,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3.8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709,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1246%;反对26,864,97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572%;弃权10,117,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98,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182%。

  表决结果:未通过。

  5、《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878,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1552%;反对

  26,681,5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6.5553%;弃权10,429,79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011,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4.289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580,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472%;反对26,681,52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049%;弃权10,429,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11,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79%。

  表决结果:未通过。

  6、《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783,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53%;反对

  26,656,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6.5207%;弃权10,549,89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131,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4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85,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168%;反对26,656,22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6701%;弃权10,549,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31,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131%。

  表决结果:未通过。

  7、《关于公司与海聆梦全体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3,992,6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2.7266%;反对

  26,405,4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5.1657%;弃权10,774,39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355,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2.1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512,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530%;反对26,405,42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251%;弃权10,774,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55,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2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与海聆梦全体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3,986,3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2.7253%;反对

  26,283,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5.1419%;弃权10,902,09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483,5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2.1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50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44%;反对26,283,97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580%;弃权10,902,0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483,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976%。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与华茂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748,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8.9777%;反对

  26,519,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30%;弃权10,721,69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303,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4.6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51,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7689%;反对26,519,22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816%;弃权10,721,6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3,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495%。

  表决结果:未通过。

  10、《关于公司与华茂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748,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56%;反对

  26,697,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6.5770%;弃权10,508,59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090,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86,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171%;反对26,697,32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266%;弃权10,508,5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90,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63%。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未通过。

  11、《关于公司与邱建林、倪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004,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2.7288%;反对

  25,858,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5.0586%;弃权11,309,89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891,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2.21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52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691%;反对25,858,22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723%;弃权11,309,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91,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586%。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与邱建林、倪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034,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2.7348%;反对

  24,92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8755%;弃权12,215,31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796,7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2.38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55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112%;反对24,922,21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846%;弃权12,215,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96,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042%。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5,851,9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1193%;反对

  24,92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4.1449%;弃权12,215,31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037,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6.73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55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112%;反对24,922,21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846%;弃权12,215,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37,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042%。

  表决结果:未通过。

  1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780,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18%;反对

  25,584,7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5.0526%;弃权11,623,995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223,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5.9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83,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132%;反对2558473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960%;弃权1162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23,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907%。

  表决结果:未通过。

  15、《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806,2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67%;反对

  25,640,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5.1292%;弃权11,542,595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142,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41%。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508,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反对25,640,63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729%;弃权11,542,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42,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788%。

  表决结果:未通过。

  16、《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第四十三条规定

  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791,0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0360%;反对

  25,402,9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4.8036%;弃权11,795,41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394,8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6.1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93,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275%;反对25,402,96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9460%;弃权11,795,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9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265%。

  表决结果:未通过。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792,0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0373%;反对

  25,117,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4.4120%;弃权12,080,295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679,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94,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288%;反对25,117,13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28%;弃权12,080,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9,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85%。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未通过。

  18、《关于填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的议

  案》

  关联股东华茂集团、詹灵芝、王功著、戴黄清、刘春西对该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798,4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9.0460%;反对

  25,235,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34.5748%;弃权11,955,077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554,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6.37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501,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376%;反对25,235,948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162%;弃权11,955,0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54,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462%。

  表决结果:未通过。

  19、《关于提名黄文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7,069,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3.3285%;反对

  22,523,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4.4061%;弃权11,579,615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954,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2.265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589,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862%;反对22,523,00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841%;弃权11,579,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54,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297%。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民松、胡润恒。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上一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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