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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出口纺企应充分利用FOB条款

卫敏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2日

  今年上半年,越南服装和纺织工业增长速度放缓,虽然越南加入 WTO 之后,出口限制被取消。

  业内专家说,越南企业没有利用 FOB 价格条款,根据 FOB 价格条款,越南公司在货物装上船或者飞机之后,就不再负责货物风险。 但目前仅有20-30%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在利用这一价格条款提供的便利。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签订这样的合同更加有利,因为他们不用为货物投保,当货物抵达目的地时,也不用支付进口关税。

  出口公司利用 FOB 价格条款的话,今年生产总值可以提高 5-10%。

  Sai Gon 服装纺织公司董事长 Pham Xuan Hong 说,只有采用 FOB 条款,公司才能生存和发展。

  今年上半年,纺织服装行业收入 34 亿美元,年增长率在 20-30%。这一增长率远远没有达到业内需要的增长幅度,即到2010年出口总额达到 120 亿美元。

  大约 80%的越南服装和纺织品原材料都是进口的,现在,纺织服装行业准备努力改变这种局面,他们要建三个工业区,尤其是从设计到针织到染色布。

  越南服装纺织协会会长 Quoc An 说:“ 我们投资建三个中心,为国内的服装纺织公司提供面料,然后把生产向周边辐射,解决市场对面料的巨大需求。“

  提供技术工人是企业面临的另一个困难。地方企业没有人力资源或者能力满足他们对劳动力的需求。

  一个裁缝的平均工资最高可达到每月 150 万越南盾,但即使这样,公司也聘不到技术工人。公司有生产能力,但一些公司因为招不到工人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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