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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方略
产业素质的提升是目前全球纺织产业的趋势,各国皆以加快技术升级、调整产业结构及强化整体竞争力为方向;产品销售则需透过商品企划专攻专家与市场调查中心,针对商品销售、消费者购买行为及行销技术等方向持续进行研究分析,提供产业界国内、外「消费者取向」之产品设计及行销策略,并同步提供各类流行及业务信息,项目辅导进行质量提升,务期产销合一,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所有成功销售的商品都是从需求面开始,满足需求是行销致胜的关键,因此任何厂家和商家都必须着重建立「消费需求者与产业供应者间的连结机制」,倡导以「消费权为主导的台湾服装革命」,强调消费者享有「新流行、高品质、低价格」的基本服装人权,强调以消费者实质需求来进行产业分工及计画性生产,则可彻底改造目前盲目生产造成产销落差无法统合的困境。
至于具体的方略实施,具有制造能力的厂商,可藉由国外知名品牌的授权或代理而进入下游的零售业,一方面提升本身的制造技术,一方面学习品牌的经营,这不得不看作厂商的一大契机。
上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中等价位进口服饰受欢迎,进口品牌在台湾服装市场的占有率愈来愈高。在高级进口服饰于本地打开市场后,价位稍低的进口服饰近年更大举攻城略地,让本国产品不断退出市场。
一个强而有力的品牌名称可获得所谓的“消费者特权”,这一事实在下述情况更加明显:当品牌拥有足够多的顾客需求,即使其它品牌降价,这些顾客也会拒绝购买替代品。能够发展出强有力的消费者特权公司,无形中便使得竞者的促销策略无法发挥作用。
公司欲将其产品与竞争者隔离出来的方法有四:产品差异化、服务差异化、人员差异化与形象差异化;其中形象差异化包含符号、书写字体与影视媒体、气氛及事件,都直接或间接的与“品牌”有关。随着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和人们重视形象的心理,近几年名牌服饰趁势在台湾兴起了一场行销战;坦率而盐,现在在台湾的服饰要有利润就是卖品牌,而名牌可贵之处即在于商标,在商标即是身份品味的前题下,许多商品即因标榜名牌而得以在市场上大行其道。
代理经营国际性服饰品牌,得依靠时间、门市租金、广告、订货量、合约协议及知名度等多种条件共同配合,才能在台湾生存下来;一般来说,如果品牌本身具有高知名度及风格出众的优势,只要按步就班地经营培养,大约二年即可回本。(国外的知名品牌之所以能历久不衰,往往是因其品牌形象十分凸显,塑造了独特性、惟一性,使商品跳出“泛共性”的窠臼,契合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因此顾客从事采购时,除了品质考虑外,更重要的是其品牌知名度。
“品牌”可透露与产品品质有关的讯息,在功能上可识别产品本身及其它竞争者的产品,是诱使消费者购买新产品的因素之一;对服饰代理商而言, 争取到国际高知名度品牌(如 Christian Dior、 Chanel)的代理权就好比手握关键资源,能轻易的博得消费者的青睐。
对服饰代理商而言,大部分的品牌都有品牌生命周期,而且随着经济的变化,高中低价位的服饰市场亦与之消长,因此代理商必须不断的开发新的品牌,譬如设计师的副牌,一可做为未来品牌新秀的培养,二可扩大市场占有率,三可规避经济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一举多得。
对于本身拥有通路的代理商而言,自创品牌不但意味着可在卖场表现出独特的商品差异性,更可确保服饰的重要价值来源-“品牌”的完全掌控,因此虽有销售、库存、商品等问题,仍吸引厂商不断尝试。许多业者表示,透过这项国外知名牌的制造、销售代理权,不但能利运用本身的纱布业与该品牌成衣结合,达到上下游一贯作业,另外,藉由下游成衣零售业的流行脉动,上游纱布业可充份掌握纱布原料的销售趋势,是不可多得的行销策略。(罗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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