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纺织品“生态标签”(Eco-Label)申请最新标准的第2002/371/EC号法规。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针对包括腈纶、棉花、羊毛、聚酯等在内的纺织品原料制定相应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二、针对纺织品服装生产、运输和贮藏过程制定了禁用原料清单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三、针对产品耐用性制定相应标准,耐用性主要涉及产品洗涤或干燥后尺寸变化和产品褪色情况两个方面。
欧委会颁布申请标准的新法规之后,“生态标签”与欧盟市场上纺织品服装领域的其他“绿色”标签相比,要求更加严格,对产品各方面的限制内容更加广泛,并非只针对产品本身。
尽管欧盟目前并未要求向其市场出口纺织品服装的企业必须申请该标签,但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和环保意识的提高,以及欧盟在纺织品服装领域环保要求日趋严格的趋势下,我国如能加大对该法规的宣传,提高我国纺织服装企业生产环保产品的意识,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指导有关企业申请“生态标签”,将对进入“后配额时代”的欧盟纺织品服装市场意义重大。
拥有“生态标签”,我国产品将满足欧盟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最高要求,在欧盟市场上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未雨绸缪,避免重蹈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在欧盟市场的覆辙。
拥有“生态标签”可以提高产品档次,增加产品出口附加值,对于避免欧盟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技术壁垒限制和反倾销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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