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之后我国的棉花产业、国内棉市将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棉农的基本利益可能受到影响。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国家应在WTO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通过调整棉花产业政策,继续确保广大棉农的基本利益得以实现。
入世后,我国棉花经营将全面走向市场化,棉花进口实行配额制,国内棉花 市场逐步放开。根据入世谈判的结果,入世后我国的棉花进口将实行配额内低关 税,配额外高关税的政策,入世第一年是74.3万吨的配额,以内的关税率为 1%,额外为68.8%,配额内的数量将逐年递增,额外的进口部分关税则是 逐年下降。到2004年的配额量为89.4万吨,额内关税不变,额外关税下 调到40%。据专家分析,总体上我国棉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仍是不足。虽然我 国棉农交售棉花的价格与美国相比有一定竞争力,但是经过收购、加工等中间环 节的成本增加,价格就上去了,竞争优势也失去了。而目前国内棉花市场已是供 过于求,国内棉价又一直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致使多余的棉花无法在国际市场上 得以消化,同时国际棉花将大量进入,这必将对国内棉市形成较大冲击,导致国 内棉价下跌,并进而影响到主要产棉区种植结构的调整以及棉农种棉收益情况等 方面。
那么,在这种国际市场格局及棉花产业现状的大环境之下,我国的棉花产业 政策应该如何做出调整?根据最新的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国家原用以保护棉 农基本利益的政策性资金逐步退出棉花购销领域之后,广大棉农的基本利益又将 怎样继续得到保护,并确保农业的稳定、发展?这是摆在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一 个新课题。
据权威人士介绍,在入世谈判中农业补贴问题是最后一项,最后我国还是争 取到了允许政府给予农产品适当的补贴,以促进农业形成产业化。根据WTO的 有关规则,直接向棉农发放补贴的办法并不现实,采取价格补贴又没有竞争力, 通过对中间环节的补贴来实现的做法又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这些补贴实际上成 了中间企业的利益,没有真正起到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有关专家提出,国家可 以采取以下几项有效措施,在入世之后继续保护国内广大棉农的基本利益。
一是在农村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包括政府从农田水利、种子、工程、科技 方面给予补贴,还包括农业产业化方面的政府贴息贷款。据了解,国家已决定将 农发行投向棉花购销领域的政策性资金收回来,由原来通过投资流通口中间商来 实现保护农民利益转向直接投资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设施、农业科技等方面。
二是通过支持推动产品初加工环节的发展,促进棉花这一农产品的价值转 化,增加产品附加值,从而带动整个棉花产业的发展。专家认为,对棉花初加工 环节的支持,可以是给予一些加工企业优惠的土地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等。
三是棉花收购价格方面,可以通过最低保护价的方法来保护农民的利益。如 美国现行的棉花收购政策就是,给其棉农棉商每磅棉花55美分的最低保护价, 让他们把产出的棉花放在银行做抵押,以这个价格从银行先拿到贷款用于生产。 如果当年棉花价格高于55美分则可以将已用于抵押的棉花重新拿到市场上出 售;如果市场价低于55美分/磅,棉农棉商则可以棉花抵消这笔贷款。专家指 出,实际上这就是一种价格补贴方式,美国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保护了其棉农的基 本利益。但是由于我国的棉花生产是分散到各家各户的,没有形成规模化生产, 因此照搬这种办法在我国并不可行,但从中可以探索出一些适合我国实际的可行 的方法。如通过组建兴办农村合作银行,使收购加工企业的贷款融资成本下降等 等。
四是从保护农民基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家应加强对农村税收工作的管理, 同时可以考虑减少一些农村税收项目。据了解,现在我国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甚 至出现了负增长,一些地方还存在向农民乱收费的现象。同时,近年来农村费改 税工作也由于多种原因,推进较为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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