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纺织集群地区加快提高产业水平,夯实纺织工业“十二五”健康发展的基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近日决定在根据需要增加新试点的同时,对8年来已先后命名的164个产业集群试点地区进行复评。
通过复评重新确认的试点,签订“十二五”试点协议;复评后不再列为试点的地区,其相应称号将被撤销。<BR> 为促进和引导产业集群的发展和提升,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自2002年开始进行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工作。8年来,已先后有164个市、县、镇被列为试点地区,并被授予了相应称号。<BR> 据了解,上述164个地区确定试点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与各试点地区都签订了试点协议书,双方努力按照协议的内容开展工作,试点地区纺织产业迅速发展,不断提升。但个别地区出现了经济发展方向调整、工作重心转移,或疏于扶持和管理等情况。为此,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启动复评工作,以保证产业集群试点名副其实。重新确定试点后,纺织工业协会将与试点地区签订“十二五”期间产业集群发展试点协议。<BR>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复评工作以试点地区自评与协会考察相结合。每个试点地区都要按照协会拟定的自评内容写出报告,于6月15日之前报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届时不上报的地区,将被认为自动退出试点行列。在自评的基础上,协会将组织有关方面进行重点考察。
协会要求参加复评的地区要认真填写提交2005~2009年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基本情况统计表及产业集群地区“十二五”纺织产业发展规划或设想。
据了解,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复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当地政府对纺织产业发展的支持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纺织产业水平提升情况、产业节能减排环保情况、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普及情况、协会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以及本地集群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将于下半年组织召开全国纺织产业集群工作会议,确定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及其称号,并表彰“第二批全国纺织产业集群发展突出贡献工作者”、“推动纺织产业集群发展试点工作积极分子”以及首批“纺织产业集群工作优秀统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