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法制更加完善,政府的行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陆续修订完善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我国按照世贸组织要求,成立了专门机构就有关外经贸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及时向世贸组织作出通报,保持政策的透明度。我国制定了立法法,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限,努力建设廉洁、清正、务实、高效的政府。 二、通过实质性地削减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中国的商品市场更加开放。从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10%左右。部分化工产品、部分摩托车和汽车及零部件、照相机等产品的配额、许可证管理,按照承诺被取消。2002年,在世界钢铁市场不景气的状况下,中国进口钢铁2910万吨,成为全球第一大钢铁进口国。汽车及零配件进口额增长43%,其中整车进口金额增长高达84%。许多农产品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也开放了市场。目前,中国进口量占亚洲进口量的1/5,占世界进口量的1/20。 三、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目前外资可以在金融、保险、电信、外贸、商业、运输、建筑、旅游以及中介服务等领域,按照中国承诺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或者独资企业,并独立开放地域和范围。截止到2003年6月底,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达182 家,其中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总数达68家,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150亿元,同比增长近50%,国际商业零售集团也加快了对华投资速度。 四、中国对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和发展拥有了发言权,正在为推动建立世界经济新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五、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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