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纺织品服装协议(ATC)已经进入到第三个阶段。从2002年美国、加拿大、欧盟多边纤维协定(MFA)产品的进口来看,中国、印度、韩国的出口保持了高速增长,但受到美国政策保护和优惠的墨西哥、加拿大、加勒比海岸国家的出口却出现了停滞或者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第三阶段取消配额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各国竞争力的高低已经成为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关键。如果全球真正实现自由贸易,各国的贸易格局将发生相对的变化。
从中长期来看,自由贸易制度将为扩大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带来积极因素。为了迎接2005年后配额时代的到来,各种利益团体已经开始关注这一历史性的进程。在多哈回合,纺织品服装的自由贸易问题已经列入了重要的议题。
2003年5月5-6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由欧盟贸易委员会发起召开了世界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的主题是“2005年后纺织品服装贸易的未来”。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主要有各国的贸易部长,国际组织的政策方面的专家,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消费者等等。在会议前,很多利益团体参加了讨论,也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如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印度的国际贸易官员,欧盟纺织时装业联合会等。
欧盟贸易谈判代表拉莫在2001年底曾经说过:欧盟给予了一个强烈的信号,这就是欧盟将逐步拆除纺织品的所有进口限制,履行欧盟应承担的多边义务。2003年3月,欧盟纺织服装联合会提出一份关于发展中国家纺织服装市场准入方面的报告,该报告显示欧盟厂商面临着大量的限制措施,即很高的关税和与之伴随的非关税壁垒。为了应付这种情况,欧盟纺织服装联合会建议,在多边基础上与发展中国家就双边准入开展谈判。拉莫重申,“欧盟的产业应该能够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但同时在市场准入方面欧盟希望是双方平衡的,在欧盟方面不断自由化的同时,欧盟的出口国也应开放其国内市场。”
实际上,2002年欧盟已经与巴基斯坦进行了双边谈判,巴基斯坦降低了进口关税,欧盟为巴基斯坦开放了市场(放开部分配额,减免关税)。这一模式是由多边机制恢复到双边谈判。ATC协议尽管到2005年1月1日自行终止,但是,由于纺织品服装贸易的敏感性,到时能不能按时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是值得怀疑的。美国官方机构还没有非常明确的态度,是否会借鉴欧盟模式通过双边谈判模式推进贸易自由化目前还不得而知。
应该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肩负开放市场的责任,发达国家扩大市场准入,主要是履行ATC协议的义务,减少环境标志等新的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同样存在开放的任务,大幅降低关税,提高贸易政策透明度等等。全面地实现市场开放,有助于扩大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促进出口国和进口国纤维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中国而言,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呢?一个纺织服装的生产大国、出口大国,如果在制定游戏规则时一直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作为,那就只有接受别人的规则,接受别人的制度安排。在还有不长的过渡期内,必须要发挥整个行业的智慧,参与到多层次的贸易谈判和较量中来,争取对我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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