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全面分析2002年经济运行环境和充分征求地方经贸委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纲要》,提出了主要行业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其中纺织行业调控目标和工作要点如下:
调控目标:工业增加值增长8%,出口550亿美元,全行业实现利润250亿元,产销率97%。化纤、纱产量分别为880万吨和700万吨。
工作要点:一是推动产业升级。以面料为突破口,重点加强对印染后整理和纤维、纺纱、织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的配套改造,为提高印染、针织和复制等深加工产品的质量创造条件。用高新技术带动纺机技术进步,推进纺机机电一体化、连续化、自动化、高速化进程,提高清梳联、精梳机、无梭织机等新型技术装备的比重,使自动络筒机和无梭织机的国产化率每年提高10%。二是继续做好淘汰落后和总量调控工作。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严格控制增加棉纺、缫丝生产能力,防止新的重复建设。指导和监督化纤行业自律性限产,逐步引导中小型化纤企业的兼并重组,从根本上控制化纤产能的过快增长。三是落实入世后的应对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坚持以企业出口业绩为依据和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纺织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纺织品被动配额分配推荐工作,引导企业用足用好配额,提高配额使用率和单位配额创汇水平,并带动非配额出口,努力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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