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与其他国家
欧盟还与南非和墨西哥先后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根据欧墨之间的协定,墨西哥的绝大多数纺织原料、纤维和纱线从2000年7月1日《欧墨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向欧盟出口享受零税率,织物和服装向欧出口的税率将分阶段降低,并从2003年起全部免除。而墨西哥将根据欧盟纺织品敏感程度的不同或从2000年7月1日起免除关税,或逐步取消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免除关税(个别纺织品原材料要到2008年才免除关税);而对欧盟服装将逐步取消关税并于2007年1月1日免除关税。根据欧南之间的协定,南非的纺织原料从2000年1月1日《欧南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向欧出口享受零税率,纤维和纱线及部分织物和服装对欧出口逐年递减关税,按协定今年只需交纳最惠国税率的50%,并将于2003年起享受免税;另有部分织物和服装对欧出口也是逐年递减,按协定今年只需交纳欧盟最惠国税率的72%,并将于2006年起享受免税。而南非将于2003年1月1日、2005年1月1日和2012年1月1日分三批免除少数欧盟纺织品服装的关税,对欧盟大部分的纺织品服装将采取逐步减少关税的方式,到2008年降至服装20%,织物10%和纱线5%的水平,并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对欧盟这部分纺织品服装征收届时南非对外最惠国关税的60%。
目前,欧盟与智利的“自由贸易协定”(包括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谈判刚刚结束。欧盟与南锥体国家间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正在进行。
欧盟与第三国签订的《纺织品服装自由贸易协定》
2000年11月,欧盟理事会授权欧委会与第三国在纺织品服装贸易领域进行双边互惠协议的谈判,以进一步相互开放纺织品市场。根据这一授权,欧委会先后与克罗地亚、斯里兰卡和巴基斯坦这三个WTO成员达成了相互开放纺织品服装市场的协议,与乌克兰、波黑等非WTO成员达成了此类协议,并正与菲律宾、泰国、巴西和秘鲁等国家就商签此类纺织品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接触。欧盟产业界一直对欧委会通过各种方法来进一步打开第三国的纺织品服装市场的努力表示大力支持。
通过这些协定的签署,欧盟在第三国获得纺织品服装市场准入的机会显著增加。例如,根据《欧盟-克罗地亚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惠协定》,欧盟从2001年1月1日起取消对克的配额限制,而克将不再增加对欧盟纺织品服装的关税税率,并将与欧盟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相协调;根据《欧盟-乌克兰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惠协定》,欧盟用取消对乌所有的配额限制换取了乌克兰不增加对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关税税率,并在2001年至2004年间,随欧盟在世贸组织中纺织品服装约束关税的减让时间表而降低其纺织品服装关税;根据《欧盟-斯里兰卡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惠协定》,欧盟用取消对斯所有配额限制换取了斯对欧盟的纺织原料不再征税,对欧盟纤维纱线、织物和服装分别征收5%、10%、和17.5%的关税,并承诺对纺织品进口不设非关税壁垒;根据《欧盟-波黑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惠协定》,欧盟用取消对波黑的所有配额限制换取了波黑不提高从欧盟进口纺织品的关税税率,并协调其技术法规和标准与欧盟相一致的承诺;根据《欧盟-巴基斯坦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惠协定》,欧盟用从2002年1月1日起取消从巴基斯坦进口服装的关税和把巴基斯坦2001年纺织品服装配额增加15% 为代价,换取了巴基斯坦从2002年起对欧盟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关税约束到5%、15%以及25%这三类水平,并将于2002年7月1日以前在WTO中按照上述的三种关税水平约束巴纺织品服装进口的最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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