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纺织行业工作座谈会”专题信息(二)
在近日结束的全国纺织行业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张莉在工作报告中,全面回顾了2001年我国纺织行业工作,即围绕结构调整这一主线,突出以坚决制止新的重复建设为重点,做好制止新的重复建设、毛纺压锭、扩大出口、棉花工作、棉纺压锭更新等几项工作,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保持了全年纺织行业经济的平稳运行。
一、把制止新的重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巩固纺织突破口工作成果。
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加大了督查力度,严格控制棉纺生产能力,严肃查处了各类违规生产、销售、购买棉纺细纱机的行为,坚决制止新的重复建设。对棉纺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河南、山东、湖南、四川、浙江、江苏等地出现的违规情况进行了处理。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在总量控制范围内采用新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明确了纺织企业压锭更新和核准进口气流纺、喷气纺设备的标准和申报程序,增加了透明度。到目前为止,经审核同意的压锭更新项目拟更新落后棉纺锭22万锭,核准进口气流纺纱机125台、喷气纺纱机20台。
二、协调落实有关棉花政策,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2001年初,国内棉花价格持续上升,大大超过国际市场,到5月份国内棉价比国际市场高出2354元/吨,给纺织出口和效益造成严重影响。在充分调研之后,国家决定采取增加安排进口棉、计划内尚未出口的新疆棉转为内销、加大国家储备棉抛售力度、提高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四项应急措施,并积极贯彻落实。四项政策的落实,为稳定行业经济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棉价逐步回落。129棉的价格由5月份每吨13000元逐步降到9月份11000元。新棉上市后,国内外棉价已基本接轨,纺织行业效益明显回升。
为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部门在山东威海召开了座谈会,听取纺织行业特别是企业的意见。纺织行业的许多意见在国务院下发的相关政策法规中得到了充分反映。根据各地反映的纺织企业与供销社棉花企业收购棉花增值税抵扣税率不一致问题,及时与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沟通协调。2001年10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良种棉加工厂和纺织企业)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均可根据买价按13%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千方百计扩大出口。
纺织工业外向依存度较高,纺织出口是影响行业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全球经济增速减缓,如何努力扩大出口是去年纺织行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2001年,广大纺织企业主动出击,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大力发展自营出口,成为带动整体出口增长的重要力量。自营出口的快速发展还得益于纺织品被动配额直接分配给生产企业政策。纺织企业在提高单位配额创汇水平的同时,带动了非配额产品的出口。
四、加强跟踪分析和综合协调,努力做好纺织经济运行工作。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影响行业运行的重大因素,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政策措施;二是加强跟踪分析。了解掌握国内外棉花、化纤原料及化纤、纱布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跟踪分析行业运行动态;三是加强行业指导。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反映行业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信息引导,指导企业正确认识形势,改进生产经营策略;四是协调落实影响经济运行的有关政策。如根据纺织生产和总量平衡的要求,配合做好聚酯切片、涤纶、腈纶进口计划的安排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