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终身合同≠“铁饭碗”
纺 纱   |   织 造   |   针 织   |   染 整
  首页 >> 纺织学院 >> 正文  
 

终身合同≠“铁饭碗”

 
 

发布时间: 2004/6/29           文章出处: 本站整理 

 
 
人才市场报

    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人事局发布《关于实施<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了新的说法,这为本市到2005年底在事业单位建立正常化、规范化的聘用制度奠定了基础。
    
    据悉,本市目前共有8300多家地方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9万,实际在编人员48万名。本市事业单位92%已经实行了聘用合同制。
    
    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朱达明说,2003年1月由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下简称《办法》),是迄今为止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中立法层次最高的规范性文件。实施1年多来,出现了一些具体操作的问题,此次发布的《解释》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以避免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产生矛盾纠纷。
   
    适用范围:履行工作义务
   
    视为事实聘用
    
    《解释》指出,经本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经批准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以外,都应按照《办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实行聘用制的范围,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外,还应包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
    
    《解释》对虽未订聘用合同但履行义务以及人事代理、引进人才等情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解释》指出,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不因其部分或者全部人事管理业务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而改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事业单位未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含尚未实行聘用合同制的事业单位),如职工按照单位要求履行了工作义务的,视为事实聘用关系。
    
    《解释》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同样适用《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
    医疗期限:累积不超两年
    逾期解除合同
    
    《办法》用“医疗期制度”代替了“病假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在本单位工作第一年,医疗期3个月,之后每一年增加一个月,累积不超过24个月。
    
    《解释》指出,受聘人员医疗期间的待遇,参照病假期间待遇的有关规定。在医疗期满后,如果受聘人员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工作,双方可解除聘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6个月工作的医疗补助费。
    
    如果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情形的,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其待遇参照病假期间待遇。
   
    工龄计算:合同签至退休
    仍有解聘可能
    
    《解释》指出,“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但仅适用于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时工作年限的计算,不适用医疗期、经济补偿金等计算。”
    
    有关人士解释说,如果一个职工在A国有单位工作了20年,之后又进入B事业单位5年,这时,他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可与单位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但是,在计算医疗期,或者如果他此时和B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工作年限则只能算其在B单位工作的时间,而不是合计的工龄。个人与单位有另外约定的除外。
    
    当然,订立了聘用至退休的合同,也不意味着就有了“铁饭碗”。如果受聘人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单位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受聘人员不符合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内部退岗休养、内部待岗等方式处理。
   
    违约金额:单位出资培训
    赔偿逐年递减
    
    《解释》指出,聘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服务期长于聘用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聘用合同可以终止,但不得追索受聘人员的赔偿责任;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受聘人员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合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应工作岗位的,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聘用合同终止。
    
    聘用合同就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单位因出资招聘、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而发生的实际支出;支出发生后受聘人员每服务一年,其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相应递减。

 
 
 
    下一篇:    2013中国·柯桥纺织品印花工业展览
    上一篇:    职场新人:菜鸟折翅的N种情形
 
 
   

·中国牛仔服装名镇~~~广东省增城市新
·中国出口服装制造名城~~~江苏省金坛
·中国休闲服装名城~~~江苏省常熟市
·功能性运动服装用新型纺织
·我国全面封杀致癌服装牛仔裤免烫衣最应

 

·新型纺纱:摩擦纺纱
·新型纺纱:喷气纺纱
·新型纺纱:转杯纺纱
·新型纺纱:概述
·后加工:花式纱线

 
 
     
·无锡丝普兰喷气织机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朝辉压力仪器有限公司
·金湖县骏达机械有限公司
·香港高勋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杏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无锡二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赛特环球机械(青岛)有限公司
·江苏金轮针布有限公司(金轮科创股份有
·江苏省金坛市纺织机械总厂
·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
 
 

1、本网所刊转的与机械相关的信息和专题旨在传递更多行业信息之目的,版权均归著作权人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本站对中国纺机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

2、为避免纠纷,未经书面协议授权,谢绝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此外,在中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有部分信息是从内容合作方、免费资源提供方转载、摘编获得的。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有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妥善处理。

 
  ·扩展模块
·变频器
·变频器
·变频器
·温度控制器
·多梳拉舍尔经编机(槽针)
·丝普兰喷气织机
·通讯转换器模块
·丝普兰喷气织机
·变频器
 
 
关于网站 | 帮助中心 | 加入本站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关于支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纺机专刊》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8 中国纺机网 WWW.TTMN.COM   网站运营商:武汉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总    机:027-51516088、82756160、82756180、82756187、82756301
客服热线:027-51518188   广告热线:027-51518288   值班电话:027-63599068
上海传真:021-51901577(24小时接收)   武汉传真:027-51516699、82756183
邮    箱:ttmn@netgood.com.cn   网站地址:中国·武汉·南京路63号金丰大厦8楼   邮政编码:43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