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多时的纺织品配额招标修改方案终于有了结果。商务部日前发布《2006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协议招标公告》,宣布对企业上交的2006年公开招标许可数量和公开招标弃标数量(逾期未交保证金数量)实施协议招标。凡在8月5日前上交公开招标许可数量和已全额交纳中标金的企业,均可参加此次协议招标。
配额成本或可降低
“协议招标是在其公布的最高投标量范围以不低于其最低投标价格来进行投标,其本质上就是有偿分配,即以某一较低的价格获取额定数量的配额。”中国第一纺织网总裁樊敏表示。他认为,这一招标办法将使企业获得配额的成本有所降低。
按照商务部此前公布的办法规定,2006年的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出口配额)中只有30%用于公开竞标。但据了解,一些企业在此前举行的两次公开招标中,为获配额盲目推高投标价格,导致中标价格畸高,以至于企业无法承受配额成本,只好弃之不用,最终造成了配额浪费。
此次出台的新招标办法规定,投标企业在协议招标最高投标数量范围内,投标价格不低于最低投标价,即可中标。对于已交纳30%中标保证金且将中标数量上交的企业来说,企业最高投标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其本企业的上交数量,二是该企业上交数量占该类别全国上交总量的比例乘以弃标总量的20%。
而对于全额交纳中标金的企业来说,其中标量无须上交,最高投标量为:按企业全额交纳中标金数量占该类别全国全额交纳中标金数量的比例,从弃标总量的80%中计算得出的数量。
公告同时显示,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委员会预定于8月11日公布协议招标中标结果(最高投标量)。中标企业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的十五天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中标金。企业全额交清中标金后即可领证使用或转让。逾期未全额交清中标金的经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不能完全阻止订单外流
“新招标办法出台是意料之中的事,主要是为了解决《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中出现的问题,是个补充工作,对那些比较听话的企业更有利。”广东省社科院科研处副处长黎友焕说。此前,商务部收回了1800多家未交纳中标保证金企业的配额,并取消这些企业2006、2007年度相关类别的投标资格。这部分配额此次也被列入协议招标范围。
“但并不能对出口产生什么推进作用。”黎友焕坦言。“这只是2006年的配额招标方法,解决了今年的问题,明年的问题怎么办?企业不能不考虑明年的工作和计划,他们要签约,要备货。”他指出,企业感到无所适从主要原因在于政策的不稳定。
樊敏对此表示认同。他指出,正是由于我国纺织服装贸易环境和贸易政策的不稳定性,即贸易的安全性得不到充分保障,外商把大量的订单下到了中国的周边国家。“要提高配额的使用率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尽可能多的把丢掉的订单转回来。”他说。
在樊敏看来,要争取更多的订单还应当建立争分夺秒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配额政策以最快的速度出台,保证我们的企业能最快地了解配额政策等相关信息,以便同外商进行沟通和协商。
黎友焕说,之所以配额制用效率不高、政策不稳定,根本原因在于纺织品出口既涉及国内各个机构组织,也涉及国外相关部门,博弈力量众多,关系复杂。从目前来看,还没人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事实上,也很难找到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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