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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服装须关注欧盟纺织品标签新规例

来源:亚洲纺织联盟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近日,欧盟通过纺织品标签新规例,规例修订了关于纺织品纤维名称、标签、标记使用以及判断纺织纤维成份的现行规定,目的是规范欧盟市场纺织服装产品的纤维说明以及纺织品标签制度。

  欧盟新规例的适应范围为“纺织纤维或纺织部分的重量百分比达80%的相关产品”,新规例明确规定当生产商和进口商把纺织品投放欧盟市场时,有责任确保产品所附标签或标记上的资料准确无误;产品所用的各种纤维名称,必须按重量百分比由大至小列于标签或标记上;占纺织品总重量不足5%的单一纤维,或合计起来占纺织品总重量不足15%的多种纤维,可以列为“其他纤维”。规例还将强制要求供应商在标签上注明源自动物的非纺织部分,例如毛皮和皮革部分等。新规例取代3项欧盟现有指令,即73/44/EEC、96/73/EC及2008/121/EC,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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