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不要以为她的生存空间里面没有淘宝,没有京东,没有卓越,没有当当。根据他们自己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排名在他们前面的网站中,第一名是EBAY,国际的“淘宝”,市场份额赫然是差不多23%,是ASOS的46倍!第二名是卓越的东家--AMAZON。所以,她证明,这个市场里,只有第一没有第二是完全错误的论断。网上购物市场,即使在英国这个拥挤而且发达的环境里,甚至在这样极端的经济冬天里,都可以容纳很多很多的成功者。
第三,不用怀疑,所谓的垂直B2C是否有前途:ASOS已经证明给你看了。她2000年成立以来只卖服装,而且主要是女装。关键是你“垂直”着的领域,是不是有高达45%的毛利空间,这很重要。
第四,通过网络建立自己的服装品牌,看来是可行的。ASOS就一直在建立自己的服装品牌。所以,完全可以把它看成另外一个VANCL的样本。不过同时,只依靠自己慢慢建立品牌也是未必可行的,如果要获得这么高的成长:ASOS的销售收入只有一半来源于自己的品牌,还有一半来源于它外包销售的800多种品牌。
最后,也是最有意思的一点,我注意到他们的CEO对这样的事情非常有兴趣:罗伯逊认为,对于在英国有20家或30家店的零售商,互联网是做分销最好的地方,而较小的品牌发现他们很难经营好自己的网站或者网店。他说:“我感到一些较小的品牌加入到网络零售的行列中来了,这样做是对的。但他们现在承认做网上零售复杂并且花费不菲,很少人自己能做得好。”所以,他们外包了超过800个地面服装品牌的网上销售业务。这为他们在2008年的业绩成长做出了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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