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大企业发展,突破跨区域发展的瓶颈,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商业资源,实现资本化扩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直营连锁经营、特许连锁经营和自愿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形象。
第五,推动零售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零售企业“走出去”,通过扶持零售企业“走出去”,带动商品出口,树立中国品牌形象,带动服务贸易出口,减少服务贸易逆差;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不断提高零售行业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
第六,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制定、推广零售业节能环保标准,支持零售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在全国零售业开展“节能示范商店”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积极开展节能、低碳认证,大力开展碳评估、碳积分工作,引导零售企业开展绿色采购,设立环保产品专柜;建立废弃物逆向回收渠道。开展绿色产品销售和废弃物逆向回收渠道建设试点工作。
第七,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和谐零供关系;规范促销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