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规模理应由企业自行决定,但是由于信息掌握不全面等原因,企业对市场和行业前景的总体判断往往不够准确。即使是在信息相对透明的行业,企业个体之间的竞争策略选择也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结果。因此,对于那些极易受良好的行业前景预期刺激而使众多企业一哄而上,进而导致产能过剩的行业,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为了严格限制外需型行业产能的盲目扩张,我国相关部门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及时更新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的准入门槛;二是加强相关行业的环境污染评估与监管,尤其是对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三是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监管,规范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行为;四是要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和监管,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信贷审核;五是加强行业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的监测,适时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产业规模、社会需求、生产销售库存、企业重组、污染排放等信息。
三是鼓励发展高端技术,调整相关行业技术结构。
我国的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主要表现为行业内中低端技术产品严重过剩,但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端技术产品相对不足。因此,我国在严格控制相关行业产能扩张的同时,应鼓励发展行业内的高端技术产品,着力调整和优化行业技术结构。比如,纺织业应积极发展产业用纺织品,借助其技术含量高和产业渗透面广等特点,促进纺织行业技术结构调整;风电设备行业应大力发展海上风电项目,积极与沿海国家或我国沿海省市的能源部门、电力企业等建立联系,争取通过更多地发展海上风电项目,在国际风电设备市场上塑造新的竞争优势;多晶硅行业应重视发展高纯度多晶硅,并加强产业链延伸与联盟,多晶硅企业应加强与光伏太阳能电池等上下游企业的整合与联盟,通过产业链延伸来发展更具竞争力和利润空间的光伏太阳能产品。
四是推动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走出去”。
从长期来看,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我国对外贸易的增长势头会逐渐放缓。因此,我国不可能永远依赖出口来解决产能过剩与内需不足之间的矛盾。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可以选择“走出去”,通过在国外投资设厂与经营,来逐渐输出国内的过剩产能。这样,无论对企业发展还是对宏观经济发展都是有利的。具体策略主要有:一是纺织、鞋帽等传统的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通过“走出去”在其他国家生产、当地销售或出口产品,可以绕过相关国家的贸易壁垒;二是相关行业“走出去”,可以充分利用人民币升值后形成的购买力优势,抓住全球经济周期处于低谷阶段的机遇,通过跨国并购等对外直接投资方式获取国外的低价优质战略资产;三是鼓励风电设备、多晶硅等项目投资额较大的行业“走出去”,在规模化输出产能的同时,也促进了外汇储备余额的减少,有助于缓解国内的通货膨胀压力;四是风电设备、多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等新兴行业,可以通过发展“技术追赶型”对外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发达国家先进技术集聚地的反向技术外溢,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从而有利于国内相关行业的结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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