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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新政利好纺织及机械业

来源:中国纱线网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3日

小企业、新企业受益多多

这次的出口退税新规对有关出口退税的全部现行有效规定进行了整合,并在保持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针对出口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了调整。记者了解到,除了以上提及的一些调整较大的政策外,另外使出口企业获益较多的还有几个方面。

比如,调整外贸企业申报退税资料。又如,取消了小型生产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对于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其应退税额是暂不办理退库的。此次调整取消了该项规定,将使这批退税款全面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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