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此次询价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曾出具的《百隆东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提出,“综合考虑核心竞争力和未来成长性,百隆东方合理价值区间为18.39元-22.03元”而经过34个交易日的“跌跌不休”,公司的股价已跌至8元附近,市值蒸发了32.48亿元。谁该为此买单?
自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实施以来,监管层对于新股的审核方向便已经发生了转变,更进一步强调和要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公开和透明,要求尽可能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的事件都真实披露,而且多做风险提示。而当记者致电询问企业对于业绩快速变脸的解释时,百隆东方仅仅强调只以公司公告为准,其它的不方便发表意见。
圳某券商一位资深投行高层人士向记者表示,“作为替投资者把关的审核者们,其实也应该知道百隆东方一季度数据的重要性。即使未有规定必须要上报一季度销售数据,但如果从审慎的角度,也应该从而对其一季度有关销售数据进行进一步核查和落实。”不过,目前来看,相关机构和保荐人并不会为此负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人资格。其中包括,“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虽然百隆东方公布的利润下滑大大超过了有关规定的红线,但这仅是上半年利润,并非是上市当年的利润。只要公司在今年最终的利润同比下滑幅度在50%以内,有关人员便可免责。不过,以目前如此的下滑水平,百隆未来的经营情况是否还能够保证,投资者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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