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些困难,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会议,适时召集主管棉花生产、加工、储备、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自治区各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国际国内棉花情况,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科学研判形势,部署各项工作。
据了解,为推动新疆棉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新疆优良棉花品种推广步伐,增加棉农收入,2007年中央将新疆纳入棉花良种补贴范围,2009年中央对新疆棉花实施良种补贴全覆盖,从2007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共拨付新疆棉花良种补贴11.3386亿元;结合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新疆棉农购买农机的积
极性大增,全疆各棉花主产带的农机购置补贴投入比例从7%提升到9%以上。
同时,为解决新疆棉花和棉纱远离内地销区,运输成本较高的问题,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相继制定出台了出疆棉花、棉纱运费补贴政策;2010年为进一步促进新疆地区就业和棉花产业升级,中央财政又将2009年以来新疆地产棉网、棉粘混纺及粘胶纯纺纱线产品纳入出疆棉纱运费补贴范围,即对新疆棉花、棉纱及棉纺纱线产品出疆销售给予每吨400元补贴,截至2010年,自治区疆内企业累计向内地销售棉花245.71万吨,享受中央补贴资金9.83亿元,受益的内地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每年达到240家左右;累计向内地销售棉纱、棉网等棉纺织品98.74万吨,享受中央补贴资金3.95亿元,受益的棉纺织企业每年达到100家左右。
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支持新疆棉花工作力度。去年8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出疆棉运费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对出疆棉花、棉纱给予运费补贴,并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棉布类产品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由400元/吨提高至500元/吨。2011年底,财政部正式出台了相应的补贴管理办法,按照新的补贴政策,2012年财政部已拨付新疆2011年度出疆棉纱及棉布类产品30.1万吨补贴资金1.5049亿元,资金已拨付相关企业,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4812.43万元也同时拨付。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试点推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工作,新疆被纳入第一批试点省区,且中西部地区中央补贴40%,省级补贴25%,其余由地县财政、农户、龙头企业共同承担。新疆从2007-2011年,由各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达到21亿元,其中棉花种植保险补贴资金达到17.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6.6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4.58亿元,地县财政承担2.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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