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一代”正式被东方大鲨鱼篮球队老板姚明“撕”下了“姚明”的标签。9月21日,为期一年半的一起恶意侵权纠纷案画上句号——湖北省高院二审宣判称,要求被诉方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云鹤体育”)赔偿姚明包括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实际上,对于国内的运动品牌来说,上述宣判也是一种警醒。”昨日,一位品牌专家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体育品牌切忌打擦边球,要切实尊重运动员肖像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权等。否则,最终受伤的只会是自己。”
“姚明一代”亮相两年
公开资料显示,云鹤体育于2009年6月成立,随后,被一家名为“香港企业姚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香港企业授权使用“姚明一代”商标,经营范围为体育用品销售。该品牌的运动鞋、外套等产品无论是广告还是网站宣传,都使用了姚明的肖像和签名。不过,资料称,姚明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申请注册该商标至今仍未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
“根据中国《商标法》,相关企业必须对旗下产品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对此,业界律师吴俊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因此,一旦在市场中销售有关未注册商标的产品,就可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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