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刘教授给记者做了分析:“原材料卖给加工厂的时候,开全额发X,外贸企业买回的时候也开全额发X,计算出口退税时是按照加工厂开的发X乘以税率,其实是退税可能比以前多了。新政策出台后,较之前退税开发X的流程多了一道环节,出现这样的转变,主要是出口退税的算法做了改变,导致买卖的过程发生改变,其实退税的算法较之前的政策是更为简便了,对出口企业而言更有利。”
举例来说:A工厂是外贸企业,B工厂是加工企业;A和B做生意之前有两种方法:一种是A采购完半成品后委托B加工,B给A开加工费的发X;第二种是A和B不直接接触,让A的供货商委托B加工后再卖给A;之前的退税是根据两张发X计算的,其中一个是半成品×退税率,一个是加工费×退税率;加工后成品的售价=半成品+加工费,以前是分开计算,而且退税率还不一致;新政实施后,退税是直接按照加工后的成品发X×税率,是合并成一体。由于成品的退税率往往高于半成品或原材料的,所以退税还会更多一些。
现实操作难住企业
苏先生提到,在实际业务的开展中,对于客户订单的需求,从选择厂家供货到印染厂加工,所有的价格都是保密的,只有这样才是市场,才是竞争。但委托加工企业如果将原材料发X开给加工企业,这种价格透明化,反而会扰乱整个市场秩序。
他解释说,在山东、河北等地,如果一个印染厂的加工能力是100万米/月,加工费用是0.5元/米~2元/米,那么最高开票额是200万元/月,如果把坯布发X开给印染厂,印染厂开全额发X给外贸公司,那么一个月一个印染厂可能就开出几千万甚至更多的发X,所以印染厂根本不开全额成品发X。
“人家只是加工,凭什么让人家开发X?人家也不接收坯布票啊。另外,凭什么让委托企业开并不存在的销售发X,50万元买来的坯布,50万元再卖出去,这样平来平走不符合常理。但如果某个外贸公司是通过印染厂采购坯布的,印染厂可以开全额发X,但这种情况为数不多。”苏先生说。
在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上,苏先生希望能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由市场合理配置资源。
记者从浙江桐乡的几家印染企业了解到,他们对退税新政尚不知情,仍在以为委托企业开纯加工费发X方式开展业务。对于苏先生来信中提到的问题,本报将做进一步的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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