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里巴巴宣布,今年前11个月淘宝和天猫的销售额已达1万亿,这个数字非常惊人,超过了Amazon和eBay的总和,约等于美国电子商务零售总额的80%,这还只是国内电子商务总规模的1/7,而中国的GDP只是美国的一半,电子商务对中国零售业的渗透率已接近40%,至少十倍于美国,三倍于欧洲电商最发达的英国。
整个经济活动中,还没有另一个部门能以如此巨大的优势超越发达国家;这首先是因为国内的线下零售业还远不如美国发达,许多购物需求尚未被开发和满足,因而给电商留出了更多短期发展空间,这一点在农村和三四线城市表现尤为显著,那里的购物条件远不如城市,因而消费习惯也迥然不同,在城市化和向都市的聚集完成之前,这一差异将始终构成零售业发展的一个背景条件。
在美国,借助发达的铁路网和邮购业,19世纪中期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已可享受与城市居民相仿的购物便利,这也是因为大部分美国城镇最初就是沿铁路线建立的,如今,得益于汽车的普及和无处不在的沃尔玛,城乡消费差距更加缩短了。
推动国内电商热潮的另一个因素,是市场制度的不完善和由此导致的高昂营商成本,由于电商可以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避开大量中间环节,因而避免了在这些环节所面临的制度障碍和经营成本,这对那些无法借助规模来摊薄这些成本的小企业尤为重要,对于小本经营者,开办企业的初始投入和维持企业合法存在的最低经营费用,往往构成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门槛,让他们苦苦挣扎、难以为继,或者一开始就打消了创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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