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中储棉总公司收到买方货款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十六条交易市场于竞卖交易结束后向交易商交付各种费用清单和发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储备棉竞卖交易期间,交易市场每日对外公布价格行情、成交量、成交单位名单等信息。公布的价格行情主要包括最高价、最低价、加权平均价等。
第三十八条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抛储交易过程将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共监督。具体按有关公告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交易市场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本办法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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