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商务产业链上,电子支付是重要一环。数据还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获得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共223家,其中上海53家,占全国总数23.77%。本市53家支付机构中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有21家,占上海支付机构的39.62%。支付机构总数及互联网支付机构数均居全国首位。上海已成为全国支付机构聚集地。上海53家支付机构支付交易金额,占同期全国GDP13.16%;剔除海关税额缴纳等大宗交易,上海支付机构支付交易金额占同期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6%。
民建市委关于《电商时代呼唤“上海支付”》的提案称,目前“多个支付平台、多种支付手段并存,消费类有价证券五花八门,使用方法、范围、管理资费各不相同,为消费者带来不便”,建议以“上海支付”冠名,建立兼容各种金融支付手段的统一个人消费金融支付平台。
对此,市金融办副主任吴俊表示,本市第三方支付企业中,除付费通和东方电子支付等企业拥有国资背景外,大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均为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在产业细分领域具有优势,多样的支付方式也受到不同消费群体欢迎。他同时表示,“如果具有一定基础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有意愿建立可以兼容各种支付手段的支付平台,我们也将配合相关单位予以大力支持。”人行上海总部则认为,鉴于上海目前已有多家大型支付机构可兼容多种金融支付手段,建议这些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可考虑和已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大型支付机构合作。对于支付风险问题,人行上海总部表示,占上海市场主要份额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已纳入人民银行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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