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团购企业已经开始采取具体措施优化服务。2012年10月,某团购网站按照其服务承诺,新增了三大绿色标签:“先行赔付”、“假一赔一”、“闪电发货”,得到了消费者的肯定。还有团购企业开始了新模式的探索,进一步提高自身运营能力,例如联手大品牌推出自建品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规范团购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也需要立法和监管部门的支持。2012年“3·15”前夕,针对网络团购的特点和消费投诉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七项责任义务:对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的经营主体资格和团购商品(服务)质量建立审核制度;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录、保存交易信息;规范团购促销活动。
对于商家来说,折扣过大会对盈利造成一定影响,团购网站不妨指导商家量力而行,把团购作为一种聚拢人气、积攒口碑的初期营销手段。消费者也需要树立理性消费意识,在各种团购活动、“秒杀”活动面前提高警惕,选择信誉较好的网站和商家,避免上当受骗。
今年年初,互联网研究公司易观国际发布《中国团购行业发展白皮书2012》,指出团购正在从“资本驱动”向“服务驱动”转型。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秘书长、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在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面前,团购网站只有扎实做好用户服务,才能在行业大洗牌中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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