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江西还设立了省级工业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清洁化园区创建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认定等。推动新型墙材、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制订发布了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烧结制品行业省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了预拌混凝土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2年,全省共有102户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其中自愿审核企业25户,共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363个,投入资金23.7亿元,年可节能36.2万吨标煤,节水5482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1759吨,减排二氧化硫1179吨,产生经济效益15.6亿元。
资源综合利用扎实推进
在节能技改方面,江西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赣州耀升工贸公司、新余润和公司获得工信部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300万元,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获得工信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20万元。
同时,通过加大省市财政节能投入力度,全省共支持70余个工业节能项目建设,年可节能22.6万吨标煤。利用省级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了14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南昌、新余、抚州、上饶等市也利用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加大了节能项目支持。
随着节能技改的不断深入,江西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江西认定了方大特钢公司等30余户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全省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利用固废1581.7万吨,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96.9亿元,享受税收减免2.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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