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10月底,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决定以股权而不是现金来结算这些股权掉期合约,从而获得了超过12%的爱马仕国际的股权。AMF承认,由于股权的分散,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得以避免了披露持股增加的法律义务。根据法国的市场规则,投资者在持有一家公司至少5%的股权时需要加以披露。
AMF的处罚意见指出,“独立来看,这些事实都没有构成对披露规则的违反。但是仅仅是寻求财务利润并不足以解释这种掉期合约不寻常的构成方式。”
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副总裁皮埃尔-高德(PierreGodé)在5月底的证词中指出,在2010年10月之前集团并没有将这些掉期合约转换成爱马仕国际持股的计划,但是市场环境在2010年上半年的变化使得公司重新考虑了战略。
即使在这一增持被披露三年之后,两家奢侈品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依然紧张:爱马仕国际的创始人家族通过组建一个被严格控制的控股公司来持有公司大部分股权以防止任何并购企图,并要求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出售通过股权掉期合约获得的部分爱马仕国际股份。
爱马仕国际还在2012年对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提出了刑事指控,称后者利用内幕交易获得了部分股权;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随后对爱马仕国际提出了诽谤和错误指控的反诉。爱马仕国际近期还在巴黎商业法庭发起了第二起相关诉讼。
另一方面,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从2010年起通过市场持续买入爱马仕国际的股权,目前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了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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