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正文

业界调查显示内衣抽检合格率不足三成 标识不规范是主因

来源:中国轻纺原料网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9日

有12个样品的使用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5个样品的纤维含量标注与实际检测不符合,1个样品的保温率不合格。

“12个样品的使用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表现为:未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的号型和规格,其耐久标、合格证和包装盒标注不规范、不一致;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其耐久标与吊牌标注不一致,不按标准规定的纤维名称术语标注;洗涤图形符号标注不正确、不规范、洗涤图形符号耐久标、合格证与包装盒不一致;产品执行标准已被新标准代替,耐久标、合格证和包装盒标注标准不一致或标注多个标准未选择,个别产品标准使用不恰当;GB18401新标准替代老标准;产品质量等级,耐久标、合格证、包装盒不一致等。

“1个样品的保温率不合格”主要是因为标准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样品产品执行标准为FZ/T73022《针织保暖内衣》,由于其产品面料较薄,根本达不到标准中保温率指标的要求,应该选择恰当的执行标准,避免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

为此,中纺协内衣委员会秘书长潘钟山表示,从这次检测的结果来看,内衣行业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今后,生产企业要加强对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把关,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并且要建立长效的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和保证产品的质量。

中国商业联合会针棉织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主任李浩岚特别提醒生产企业注意以下四点:一是GB5269.4-2012《消费者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将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原标准GB5269.4-1998年同时作废;二是正确选择适合的产品标准,规避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不合格;三是正确标注产品的纤维含量,建议针织内衣特别是保暖内衣,要使用标准规定的纤维名称术语标注其纤维成分和含量,并在检测机构的指导下正确标注纤维含量;四是由于2013年很多产品标准为新修订的标准,提醒生产企业注意新老标准的更替。

 

 

<<上一页[1][2]
阅读数量(266)
分享到:
 更多关于 行业资讯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