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负面清单本身也不能设计得面面俱到,其质量高低首先是看它的长短,在试验阶段,负面清单过长就会变成正面清单。第三是外商认定标准。王新奎称,目前全球对外商认定的趋势,正越来越多地从按注册地认定转变为按照住所地认定,而我们目前是按照注册地来认定外商的,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考虑。
他表示,针对这些难点问题,主要的解决思路是选择投资准入环节阶段的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作为突破口:先解决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问题,准入阶段包括企业的设立、扩大和获得三个阶段,准入以后的经营、处置等暂不考虑;负面清单设计不能凭空创造,需要有法律依据,所以暂时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基础来做;此外,就是将政府投资准入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