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个问题,企业的存活与发展,是否只靠“名气”二字就可以维持?
恰好有个典型的例子,可供参考。95年,山东秦池酒业以6666万元第一次夺得CCTV标王,一举成名,其后销售业绩年长500%,从一家地方酒厂成功脱变 为一家全国知名的大企业。紧接着九六年,秦池集团又以3.2亿元的天价卫冕CCTV标王,结果呢?虽然九七年秦池酒的广告仍旧铺天盖地,但它的销售额却比 九六年时锐减了3个亿,大量库存积压导致辉煌一时的秦池酒业不过三年转瞬就成了经济泡沫。
为什么靠名气上位的企业却无法靠名气存活?
原因再简单不过,消费者知道你,不等于他信任你、喜爱你,更不等于他要购买你。品牌知名度永远不等于品牌忠诚,你至多可以靠名气吸引消费者进行首次尝试购 买,但无法靠名气维持消费者对你的认可和忠诚。而维护一个老客户的成本远低于开发一个新客户,做“品牌”远比做“名牌”划算。
再往深了说,当一家不具备系统化运营能力的企业通过打广告骤提升知名度,瞬间将自己从原来的区域市场放大到全国市场时,其竞争对手也就从原来那些不入流的行业追随者变成了制定行业规则、改变行业规则的挑战者甚至是领导者。
一流企业间拼得还会是谁比谁的名气大一些吗?拼的是谁对消费者洞察更准确。此时,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转变思想,从“生产产品、销售产品”转向“发现需求、满足需求”“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从空有其名的“名牌”转变到有始终内涵的“品牌”上,怎可能不被一流竞争对手干掉?
营销的本质通俗的讲就是“卖货”,传播也是为了“卖货”,建立品牌的终极目标还是为了“卖货”。中国本土品牌永远死在从“名牌”到“品牌”的半路上,是因为不少企业家们把发家的“卖货”手段“传播”,当成了唯一的“手段”,企望靠一招鲜吃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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