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这些措施正在积极落实,有的已经落实到位。财政部和质检总局对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调整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从8月15日起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据此,有1420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在8月15日后调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商品目录》。商务部自9月1日起取消130个编码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中国出口信保公司也都出台了有关外汇、通关、税收、保险等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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