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关建议
针对目前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在棉花经营中存在的"四慢"的问题,笔者建议如下:
(一)切实加快籽棉加工进度。当前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要实行工作重心转移,要把工作重心由收购环节转入加工、销售、货款回笼环节。当前,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籽棉加工力度,做到歇人不歇机满负荷生产加工,确保在2014年2月底前将所收购的籽棉全部加工完毕。同时,还要提高加工质量,要严格按照2013年棉花临时收储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加工,要实行不同等级分批次进行加工,要组织人员捻"三丝",提高公检合格率。通过加快籽棉加工进度、提高加工质量,为在2014年3月末能够全部交储奠定基础。
(二)切实加快送检入库进度。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在加快籽棉加工进度及提高加工质量的基础上,要加快皮棉送检及入库进度。一是对已加工的皮棉要及时向有权检验部门送检,尽快获得交储合约。二是已获得交储合约的皮棉要加快入库进度,防止因皮棉送检及入库进度缓慢而影响棉花在2014年3月31日前交储完毕,规避棉花经营风险及农发行贷款风险。
(三)切实加快棉花销售进度。一是对由于颜色及长度不符合交储标准的皮棉,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要迅速进行市场销售,农发行要加大督促销售力度,确保在棉花收购贷款到期前销售完毕。二是企业要加大短绒及回收棉的销售力度,短绒及回收棉仍然占用的是农发行贷款,各级农发行不得掉以轻心,要督促企业克服"赌一把"的心理,加快副产品销售进度,确保农发行贷款按期收回。三是市场销售皮棉及副产品要坚持现钱现货、钱货两清、不得赊销,以及顺价销售的原则。由于市场原因不能顺价销售的,企业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弥补经营亏损。
(四)切实加快货款回笼进度。当前,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货款回笼进度缓慢应引起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及各级农发行的高度重视,一是参与国家临时交储的,农发行总行营业部对中储棉拨付的款项要及时下拨到各基层行,各基层行收到回笼货款后及时收贷收息。二是目前已赊销的棉籽货款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要加快清收进度,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偿还农发行贷款。三是对于市场销售皮棉、副产品收到的银行汇票,企业可进行贴现,及时偿还农发行贷款。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