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印染企业做强做大
今年,石狮市将通过实行财政奖励措施,扶持优势企业做强做大,对印染企业年销售产值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中比上一年增加部分的40%、50%、60%由市本级财政奖励企业。对实施零增地增资扩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220万元/亩(土地款除外)以上的,或者首个年度亩均税收超过10万元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此外,石狮市支持印染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印染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技术创新平台,并在全市同行业内开放。组建印染行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逐步完善公共标准信息和检测服务平台。对参与“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和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每项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专项补助。
改造提升
鼓励企业引进新设备
据悉,今年石狮市将严格实行印染企业技改更新生产设备备案确认制度,坚决遏制产能过剩。鼓励印染企业引进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目录或工信部推荐的纺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目录的国内外先进设备,引导、支持申报各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同时,石狮市将重新梳理印染企业落后产能设备清单,依法督促印染企业限期淘汰退出。通过实行“一企一策”,落实税收优惠、财政奖励、信贷扶持政策,引导、帮扶印染企业兼并重组。值得关注的是,从明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园区外印染企业排污许可,园区外所有印染企业将在2015年底前完成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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