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中棉集团上海棉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聚丰贸易的联营公司,与本公司的棉花采购形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5、定价政策和采购依据
上述关联采购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价格依据市场同期公允价格确定。房屋租赁也参照了当地的租赁标准。
6、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四位独立董事审查并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宋晨凌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各关联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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