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类立法项目,但是面对高速发展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两会上传来了希望立法进程加速的声音。
期待“超常规”时间表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了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祖善表示,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首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有关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2016年6月,将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年两会期间,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张佩东透露:“电子商务法目前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类立法项目。”所谓第二类立法项目,是根据立法条件进行的分类。第一类立法项目指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第二类包括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第三类是指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有关方面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这意味着,电子商务法距离真正出台还有数年时间。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张维华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2013年已达10万亿元,到2015年预计将达到18万亿元规模,电商立法的进程相对我国电子商务的规模而言,还是比较落后的。”
张维华给记者举了个韩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例子:“早在1999年韩国的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还非常小的时候,韩国的《电子商务框架法》就已经出台了,并且为了适应该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于2002年对该法律进行了修订。”
张维华介绍说,他关于加快电子商务法立法的议案已经获得30位全国人大代表的附议,并已经提交给全国人大,他希望“能使电子商务法成为重点立法项目,建议相关问题要建立超常规的时间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多方献策电商法制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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