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嘉麟杰”)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3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的净资产为103,464.16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15.98%,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12.3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058.91万元(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嘉麟杰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14年2月15日披露。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7.00%- 7.5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3月18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3月19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五)配售”部分。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0.3亿元和2.7亿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网上发行份额,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2”,简称为“14嘉杰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52”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202”。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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