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计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我们认为:《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估、评价过程、格式符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公司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3]第0602号《对母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有效。
四、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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