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其成立于2004年6月28日,主营业务为磷复肥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生产经营体系,属于完整经营主体。同时,最近三年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的董事、高管人员等经营管理层未发生变更,公司运营保持稳定。因此,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10条第(二)款之规定。
3、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2月2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11-00015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0,858,696.0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9,739,809.21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133,215,468.17元。因此,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10条第(三)款之规定。
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3]第11-00134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2013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43,997.45万元(实际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440,858,696.0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469.28万元(实际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9,739,809.21元)。2014年度预测净利润为46,465.75万元。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盈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经营业绩也得到明显改善。因此,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10条第(四)款之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9日停牌一天,自2014年4月10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中服"变更为"中国服装",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02,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本公司股票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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