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4年5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钱文龙、缪进义、钱忠伟、陈海东四人为限售流通股股东,其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公司许建秋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除以上5个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工业区,鹿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公司董秘办
2、咨询电话:0512-58353258、0512-58353239
3、传真电话:0512-584700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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