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胡汉辉先生、陈益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情况如下:
胡汉辉先生得票数为109,280,0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当选;
陈益平先生得票数为109,280,0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当选。
11、《关于确定201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基于对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2014年度未来经营发展的合理估计,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股东大会同意对其核定2014年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集合信托计划等)。上述额度包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
本担保议案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议案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处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09,280,09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于昕、王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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