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
咨询联系人:姚晓颖;
咨询电话:0377-66215788;
传真电话:0377-66265092。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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