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
塞浦路斯的法律体系是基于英国法律体系之上,以普通法原则,即案例法、先例和法规为基础建立的。法律体系现代化程度和透明度较高,司法效率较高。
塞浦路斯涉外主要法律有《公司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及《税法》等。塞浦路斯对于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外资出资比例和控股多少没有限制,对于外国投资者给予国民待遇。依据世界银行《2013年营商环境报告》的标准,塞浦路斯企业申请破产后,破产案件审理和执行程序耗时1.5年,低于东欧和中亚地区2.4年的平均水平。与破产相关的诉讼成本大约耗费固定资产净值的15%,略高于东欧和中亚地区13%的平均水平。
总体风险
总体上看,塞浦路斯是一个政局稳定、社会安全的国家,南北问题尚不危及和平大局。不过塞浦路斯南北问题由来已久,各方利益盘根错节,国际社会各有立场,预计短期内民族矛盾与分裂仍将是影响该国发展的重要风险因素。塞浦路斯是世界上较富裕国家之一,但国内市场狭小、资源贫乏,经济发展受欧洲经济和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很大。同时,该国工业基础薄弱,经济波动性很强。
根据对当前总体形势的分析和评估,塞浦路斯的国别贸易风险指数(ERI)为94.91,国家风险参考评级为6(6/9)级,国家风险水平较高,国家风险展望稳定。
(发布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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