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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十六、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商务部及商务部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农产品关税配额申请。

  附件:1.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商务部

  2014年9月26日

  关闭进口商品管理

  出口商品管理

  出口商品招标管理

  关闭许可证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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